地 址:安徽省芜湖市中山路和平大厦8013室
电 话:0553-3877116
传 真:0553-3877011
联系人:夏薇(律师)
手 机:13956166596
邮 箱:wuhuxiawei@sina.com
邮 编:241000
电 话:0553-3877116
传 真:0553-3877011
联系人:夏薇(律师)
手 机:13956166596
邮 箱:wuhuxiawei@sina.com
邮 编:241000
申请书(申请证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用)
所属栏目:法律实务 资源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03-06 14:33:12 点击次数:3289
申请书
申请人:×××,男/女,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出生,×族,……(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),住……。联系方式:……。
法定代理人/指定代理人:×××,……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×××,……。
(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)
请求事项:
出具你院(××××)……号……(写明当事人和案由)一案民事判决/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书。
事实和理由:
你院作出的(××××)……号……(写明当事人和案由)一案民事判决书/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
……(写明需要出具证明书的理由)。
此致
××××人民法院
申请人(签名或者盖章)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【说明】
1.本样式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五百五十条制定,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判决书/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用。
2.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写明名称住所。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
3.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、裁定,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。
4.本申请书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人民法院提出。